泉州市松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2019-10-17 来自: 福建辉源集团 浏览次数:8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对泉州市松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施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泉州市松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南安市梅山新蓝村,主要从事冷轧带钢、锌板管和家具管的生产。松源公司冷轧带钢、锌板管和家具管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已基本完善。目前,松源公司拟对厂区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含如下:配备1套废酸再生处理设施,废酸由原来的委托外运处置改为自行综合利用;增加1套污泥烘干设施,降低污泥含水率;对厂区的雨水排放系统进行改造。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松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安市梅山新蓝村
联系人:游总
联系电话:13515035799
三、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名称: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泉州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11层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5-2269289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按照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的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现状调查及评价;分析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工程方案;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环境保护;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哪些;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有哪些措施;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可通过公示指定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2)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日内。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泉州市松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7日